單位沿革
本校自民國五十六年創校開始,出納組即配屬在會計室作業,至民國六十六年教育部頒發私立學校組織法規,而改隸總務處,目前編制組長一人辦事員一名。

工作重點
一、收款作業。
二、付款作業。
三、辦理教職員工薪資造冊、轉發作業。
四、開立收款收據、支票。
五、現金、有價證券、零用金管理。
六、編製銀行存款日報表、月報表、銀行存款調節表、有價證券明細表。
七、全校所得稅扣繳與申報。

 
申請款項須知
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申請預借款、代墊款、各項費用、助理費、工讀費時,請加註員工編號或學號,以利轉帳作業。

領款須知
一、教職員工領款:本人親簽或委託他人帶有領款人姓名之印章
二、學生領款:本人帶學生證或身份證等有照片之證件
三、廠商領款:公司大章及負責人小章